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6-10 / 点击 0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议的范围

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议的单位包括:各系(部),党政部门和部分教辅部门。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议的人员包括: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处长、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评议的内容

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评议的内容:对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落实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1、对各系(部)考评的主要内容:

(1)领导重视;

(2)“组织建设”(党团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3)“三项文化建设”(教室文化建设、宿舍文化建设、课外文化建设);

(4)学风系风建设;

(5)工作创新及就业指导等情况。

2、对辅导员(班主任)考评的主要内容:所负责班级的“组织建设”、 “三项文化建设”“三项评定工作”、学风班风建设、工作创新等方面。

3、对党政部门考评的主要内容: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密切相关的职责落实情况、发挥其管理与服务育人职能的落实情况以及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三、考核评议办法

思想政治教育考评工作,采取单位和个人自查自评、平时督查、学年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和个人自查自评。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各系(部)、党政部门和个人按照指标体系和要求,根据本系(部)、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阶段总结、自我反思等形式进行自查自评。每学期末,各系(部)、党政部门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一份自查自评总结报告,个人向本单位党支部(总支)提交一份自查自评报告。

2、平时督查。加强对考核对象平时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宣传部、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要按照指标体系和要求,加强平时对系(部)和党政部门的督促检查,督查情况、落实结果、存在的问题要逐一详细登记,每学期末进行小结,作为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团委学生处要按照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和要求,指导各系(部)加强对辅导员的平时督查,系(部)也要将督查情况如实准确登记,建立档案,每学期末进行小结,作为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学年考核。每学年末,由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系(部)考评组、党政部门考评组、辅导员(班主任)考评指导组,分别对各系(部)、党政部门进行考评和对辅导员(班主任)考评进行指导。考核采取听、查、访等方式进行。听取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述职,查看有关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文件资料、有关现场和设施,通过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单位、个人自查和平时督查情况作为学年考核的重要依据,统一纳入学年考核。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评议,由系(部)按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并接受学院考评组的指导。

4、民主评议。学院统一组织学生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分别对各系(部)、党政部门和专兼职辅导员进行评议。

学生评议。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对各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对系(部)的评议,在本系(部)各班随机抽取学生代表进行评议;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评议,在所管理的各班随机抽取学生代表进行评议;对党政部门的评议,在各系(部)抽取学生代表进行评议。

基层评议。学年末组织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对党政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

5、考评实行百分制。在考评体系中,工作指标考核占考评总分的60%,民主评议占考评总分的40%。其中对党政部门的民主评议中,学生民主评议分数和基层评议分数各占考评总分的20%。

四、关于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的确定

各考评组汇总考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研究,由院党总支最后确定学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①先进单位的比例。原则上先进系(部)按照系(部)总数的30%、先进党政部门按涉及部门总数的20%确定。②先进个人的比例。原则上辅导员和系(部)政工人员按25%、班主任及其他当年在岗政工人员按20%、涉及部门其他干部按15%确定。

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其主要负责同志一般应增定为先进个人;没有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一般不应评为先进个人。

五、基本要求

1、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部门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牢固树立“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按照“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创新工作出特色、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坚持“平时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工作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统一考评相结合、狠抓落实与积极创新相结合”,通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评议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总支领导、小组协调、系部为主、全员服务、主体自觉、师生互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我院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2、要切实加强常规性工作和平时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考评工作,考评是手段,促进工作是目的。各系部、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制度,强化岗位职责,坚持抓好党团组织与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风(系风、班风)建设和文化建设不放松,做到常规性工作不断线、无缺口,杜绝常规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各被考评单位和人员要把精力更多地用到扎扎实实地做好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上。有关部门和系(部)要认真做好平时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准确记录督查情况与结果,以促进工作落实,并为学年考评提供可靠依据。

3、要努力抓好重点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善于抓重点,解决好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是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与大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和贫困生资助、评优评奖、就业指导及权益维护,这是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热点,必须从育人的高度抓实抓好。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社会的日益开放,大学生的成长环境日益复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课题也层出不穷,特别是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问题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必须加强调查、深入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积极创新。要注意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升华理论性的成果,并将其应用到新的工作实践中,从而实现工作机制的创新。

4、要严格考核评议程序。严格按照考评实施办法做好考评工作,确保考评的客观性、真实性。考评结果要公开,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公示,以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考评工作人员要遵守考评纪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认真地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不得借机报复,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中共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总支委员会

年十二月三十日